重要告示

使用香港減廢網站(下稱"本網站"前,請仔細閱讀本條款及細則。如你選按本網頁末端所示的「我同意」按鈕,即視為已接納本條款並受其約束。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下稱"政府")轄下的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確保所有透過本網站功能選項遞交的申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均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有關條文處理。

環保署可能在你向本網站辦理登記手續、使用本網站的網上服務,或與本署通訊時收集資料。在此過程中,你可能需要提供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公司/機構名稱、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地址、電郵地址、職業等。如未能提供本網站所要求的特定資料,即可能無法提供所要求的服務。本網站可使用資料作各項用途,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 在互動版面“收集點的位置”提供公司/機構的詳細資料
  • 通知有關減廢的新設項目或活動

環保署會記錄使用者瀏覽本網站的次數,但不會收集任何足以辨識使用者身分的資料。所收集的瀏覽次數記錄只會用於製作統計報告及調查電腦系統問題,以助環保署改善本網站的服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你有權要求查閱及改正你的個人資料。你可在“我的帳戶”版面直接修改你的個人資料或聯絡網站主管(ssdw@epd.gov.hk)求助。

本網站使用TLS / SSL通訊協定傳送網上登記的資料,以確保個人資料得到保護。政府會將你於本網站提供的個人資料保密,只有獲得授權的人士才可查閱。

一般聲明
本網站載列的資料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的環境保護署編製,只供一般參考。政府雖已盡力確保該等資料準確,但對於該等資料在任何特定情況下使用時是否準確或恰當,並沒有作出明示或隱含的陳述、申述、保證或擔保。如欲取得最新的資料,可按入 http://www.epd.gov.hk/epd/tc_chi/contact_us/contactus.html 與本署聯絡 。 

除了用作廢物源頭分類計劃/ 獎勵計劃及環境保護署一般統計之外,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向環保署所提供的資料,並不會用作其他用途。環保署亦不會在未得到物業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的同意下向第三者透露已收集的資料。

本網站亦可能載有由其他人士或機構所提供的資料,而政府對該等人士或機構以及對該等資料並無影響力。使用者可從本網站連結至由其他人士或機構所提供的網站。政府現明文述明,政府並沒有核准或認可由其他人士或機構在本網站或與本網站連結的其他網站上所提供的資料。對於該等資料,政府亦不承擔任何責任或法律責任(不論該等責任是如何導致的)。

對於因或就本網站所載的任何資料(包括數據或程式)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政府並不承擔責任。政府保留權利,可隨時運用其絕對酌情決定權,省略、暫停或編輯本網站所載由政府編製的資料,而無須給予任何理由,亦無須事先通知。使用者有責任自行評估本網站所載的一切資料,並宜加以核實,例如參閱原本發布的版本,以及在根據該等資料行事之前徵詢獨立意見。

版權公告
本網站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文字、圖形、繪圖、圖表和照片,亦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或其他材料的匯編),均受到政府或其他實體所擁有的版權規限。除了在本網站內獲明文准許或事先得到環保署的書面授權外,嚴禁將該等版權作品複製、改編、分發、傳布或提供予公眾。

使用者可獲准下載本網站的材料,供貯存於其個人使用的電腦內,但僅限於作個人用途或非商業性質的內部用途,並須同時下載本版權公告。使用者應注意,上述准許只適用於政府版權材料。

我不同意
載入中。。。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