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间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社区回收中心于2009年启用,此后陆续有更多中心投入运作,在未被家居废物源头分类计划涵盖的社区推展废物回收。例如,位于旧区的单幢楼宇没有物业管理公司执行及管理回收计划或没有空间摆放废物回收设施。
有见及此,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社区回收中心在旧区内提供回收点,促进收集区内已经由市民分类好的可循环再造废物。回收中心是由与区内居民组织有紧密连系的非政府机构运作,除提供废胶收集服务外,他们并会在社区推广减废及废物回收活动。
由2020年起,环保署为社区回收中心项目提供常规化拨款,以合约形式委聘合资格的非牟利机构在全港18区设立并营运22个「回收便利点」,逐步取替社区回收中心,以强化社区回收网络。有关「回收便利点」详情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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